1.2   潁考叔還武姜」讀書心得     邱秀珠105.2.20

 

    本篇的主題,在討論潁考叔促成鄭莊公與母親武姜母子和好所用的方法,應該如何評價的問題。

    鄭莊公的弟弟共叔段叛亂時,母親武姜作共叔段的內應,鄭莊公對母親武姜極不諒解,因而在打敗共叔段後,將母親武姜囚禁在穎城,同時發誓:「不到黄泉不再相見」。但不久以後,莊公就後悔了。潁考叔聽到這件事,想要促成鄭莊公與母親的和好。

    潁考叔以進獻為名義去見莊公,然後在莊公賞賜食物時,故意留下肉不吃,等莊公詢問時,回答說:「我有母親,我所吃的食物她都已嚐過了,就是没有嚐過您的肉湯,請讓我帶回去給她吃。」莊公說:「你有母親可送,我却没有!」潁考叔問這話是什麼意思,莊公說明了原因,並表示自己很後悔。潁考叔便說:「您有什麼好憂慮的呢?如果挖地挖到見了泉水,開一條隧道在裏面相見,誰會說不對呢?」莊公便依潁考叔的建議,與母親相見。果然,母子和好如初。

    《左傳》對潁考叔大表嘉許,說:「潁考叔可算是真正的孝子,愛自己的母親,而擴大及於莊公。

     呂祖謙在本篇,強調:「物之逆其天者,其終必還」,指出:凡違背天性的事物,它最終必定返回原來的狀態;即使一時用人力來克制天性,一旦人力停止,事物仍會回復到原來的狀態;然後指出:子女對父母的敬愛,是天性,莊公把母親囚禁在穎城,發誓「不到黃泉不再相見」,泯滅其天性,必不久長;果然,一時為血氣所蔽,待激動情緒漸漸消退之後,對母親的思念便自然回來,不能抑止。

    因此,呂祖謙認為潁考叔的所作所為值得肯定,而說:「考叔將愛母的本性展現在莊公面前,莊公以自己的天性領受,於是在不到一頓飯的時間之內,就挽回了滔天大惡,成就了蓋世的美德。」但卻同時認為:「考叔只獲得天理的本體而不清楚它的功用」,而對潁考叔之作法表示莫大的遺憾。呂祖謙先指責:「考叔(針對莊公的誓言)作了歪曲的解說,使莊公掘地及泉,陷入文過飾非的境地。莊公的天性剛剛打開,考叔就馬上用欲念私情遮蔽了它。」、「假如莊公當時幸運地遇到了孔子、孟子,藉著一個悔悟的念頭發揚光大自己的天性,向四面八方推廣,那麼,鄭莊公向上可以成爲虞舜那樣的明君,向下也能成爲像曾參那樣的大賢」而深以「莊公遇到的不是孔子、孟子,而是潁考叔」為憾。

    呂祖謙對潁考叔提出「挖地及泉,即可相見」的解套方法,提出嚴厲的批評。然本人就呂祖謙評價潁考叔之作為,有不同之看法:

(一)鄭莊公以一國之君,可能受到「君無戲言」之影響,因此在後悔對母親囚禁的處分且思念母親後,不知如何突破自己所發「不到黃泉不再相見」誓言的禁錮。

(二)潁考叔早就聽到莊公後悔的傳聞了,他來見莊公,是懷著清楚的目的,只是利用莊公賞賜其食物時,留下肉不吃並表示要留給母親吃此一說法,誘引鄭莊公有所感動而觸及有關母親的話題,並進而提出「挖地及泉,即可相見」以突破鄭莊公「不到黃泉不再相見」之誓言,果然成功。

(三)潁考叔深知莊公陷於「君無戲言」的困境,所以才構思出這個既不違誓言,又能達成母子相見的目的的兩全之策。潁考叔既有正確的目標,又有適當的方法,應堪認係有智慧的人。

(四)依呂祖謙的主張,潁考叔應該告訴莊公說:「人在醉酒時所說的話,酒醒後肯定不會兌現;人在瘋狂時所作出的舉動,在病癒後也一定不會再做。...您對母親所發的誓言,在您未後悔前一定以爲它是正確的;現在既然後悔了,就一定認識到它是錯誤的。知道它是錯的卻害怕改正它,這好比是尚未悔過,那就是還以爲自己是對的了。」云云。但是下屬對上司是否適宜說教,就是一個大問題。何況,在莊公的心目中,應該是認為:誓言就是誓言,自己是個國君,不能隨便違反誓言。莊公也一定不認為自己當時是醉酒或瘋狂,如果潁考叔告訴莊公說當時的囚禁處分是在醉酒或瘋狂之狀態下所為,恐怕莊公會惱羞成怒(見笑轉生氣),說不定潁考叔不但達不到目標,反而自己先被處罰。因此,莊公需要的,是一個能從「誓言」下得了台的台階,也就是不違背「誓言」又能見到母親的方法。用說教解決問題,可能不太符合現實。這是「道」(體)與「術」(用)之分別。

(五)假如莊公當時遇到的是孟子,孟子有可能說教;但莊公當時遇到的如果是孔子,則以孔子之靈活(圓滑),作法如何,則未可知。我們必須承認孔子、孟子的「道」博大精深,但吾人應致力於「術德兼修」,避免有「道」無「術」無法成事,更不能有「術」無「道」危害社會。

(六)由呂祖謙對潁考叔之評價,應該可看出呂祖謙是個極為重視天理及剛正之人,因此對潁考叔、鄭莊公有更高之期待,吾人應學習呂祖謙對道的堅持,努力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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