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鄭莊公共叔段」讀書心得        溫俊富

 

             一、一、本篇所議的史實大要

鄭武公娶武姜(武姜是申侯的小女兒,因武公諡號為「武」而於死後被稱「武姜」,申侯的大女兒是周平王之母申后,申侯為使武公盡力輔佐平王,將小女兒嫁給武公,武公便成為平王的姨丈),生寤生及叔段,武姜偏愛叔段,想讓叔段取代寤生,而武公未許。寤生即位(莊公)後,封叔段於「京」(嫡長子即位之時,應分封某一城池給其餘公子作為封地,原請之「制」乃後之虎牢關,為軍事要地,當年周武王之弟虢叔死在該地,而「京」的面積大於國都1/3),此後對叔段又再三縱容,使叔段野心日熾乃至圖謀起兵造反,莊公藉此出兵打敗叔段,叔段由京逃到「鄢」(克段於「鄢」),又逃到衛國的「共」(故稱「共叔段」)

當時的輿論,有的認為莊公因顧忌武姜的偏袒而害了共叔段,有的認為莊公因姑息養姦而釀成大亂;但東萊的看法並非如此。

 

二、東萊的見解

東萊主張:「釣者負魚,魚何負於釣?獵者負獸,獸何負於獵?」所以認為:「莊公負叔段,叔段何負於莊公」。因為:「爲鉤餌以誘魚者,釣也;爲陷穽以誘獸者,獵也。不責釣者而責魚之吞餌,不責獵者而責獸之投穽,天下寧有是耶?」

東萊首先對鄭莊公的人品,說:「莊公雄猜陰狠,視同氣如寇讎,而欲必致之死」,然後批評:「導之以逆而反誅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討其叛,莊公之用心亦險矣!」

東萊進而分析莊公的心思,推測莊公認為:「亟治之則其惡未顯,人必不服;緩治之則其惡已暴,人必無辭。」進而指出:「其始不問者,蓋將多叔段之罪而斃之也。殊不知叔段之惡日長而莊公之惡與之俱長,叔段之罪日深而莊公之罪與之俱深」甚至強調莊公的處心積慮,動了千萬次想殺共叔段的念頭,等於殺了千萬個弟弟,這是天不能遮,地不能載,四海的波浪也無法洗淨的罪惡,莊公的罪行比共叔段還要重大。然後更進一步,抨擊莊公心機狡詐,說莊公的計謀不僅瞞騙了朝廷官員,也瞞騙了本國人民,更瞞騙了全天下人與後世之人,堪稱是天下最陰險的人。

但東萊最後指出:「將欲欺人,必先欺心」,從而說明:「莊公徒喜人之受吾欺者多,而不知吾自欺其心者亦多。受欺之害,身害也;欺人之害,心害也。哀莫大於心死,而身死亦次之。受欺者身雖害,而心固自若。彼欺人者身雖得志,其心固已斲,喪無餘矣。在彼者所喪甚輕,在此者所喪甚重。本欲陷人而卒自陷,是釣者之自吞鉤餌,獵者之自投陷穽也。非天下之至拙者,詎至此乎?」而以:「吾始以爲莊公爲天下之至險,終以莊公爲天下之至拙」的驚人之筆作成結論。

三、讀書心得

(一)筆法雄奇

東萊在本篇,用了兩個「三段論法」。第一個「三段論法」的「大前提」,是「釣魚的人對不起魚,魚並沒有對不起釣魚的人」的抽象論述,「小前提」是「莊公設下鉤餌,誘使叔段吞食」的具體事實,從而得出「鄭莊公對不起共叔段」的初步結論。

然後呂東萊繼續鋪陳事實,再依據所鋪陳的事實升高對莊公的譴責--莊公是天下最陰險的人,藉以引出第二個「三段論法」。

第二個「三段論法」的「大前提」,是「但凡要欺騙他人,必定要先欺騙自己的良心」的抽象論述,「小前提」是「莊公欺騙了他人」的具體事實,從而得出「鄭莊公欺騙了自己的良心」的結論;然後順勢指出:莊公所為,猶如釣魚的人自己吞下了魚鉤,打獵的人自己墜落陷阱,因而得出驚人的「莊公其實是天下最愚蠢的人」的最後結論。

就寫作技巧而言,本篇一出手就奪人心思,然後步步推升,讓莊公無所逃於「天下最陰險之人」的罵名,最後則峰迴路轉,直指莊公其實是「天下最愚蠢之人」,讀來令人拍案稱奇。《東萊博議》之文,本就是爲課試而作,本篇筆法的雄奇,的確讓人大開眼界。

 

(二)本篇《博議》的再議 

1.關於莊公是否堪稱「天下最陰險之人」?

鄭莊公與共叔段之間,是否有著類似「魚獸與釣者、獵者」的關係,實不無可疑。因為,即使莊公有意設下鉤餌,誘使叔段吞食,由於叔段自己有取代莊公的野心,又有母親武姜作為靠山,所以即使叔段與武姜都不是高明的角色,卻也不是無辜的魚獸;叔段與莊公間的關係,既然不是魚獸與釣者、獵者間的關係所能相提並論,則「鄭莊公對不起共叔段」的結論,便不能類比「釣魚的人對不起魚」而獲得正確性。

其次,莊公對叔段居心如何,是否真如東萊所說的那般卑劣?也頗可推敲。

東萊認為莊公早有除去叔段的心,只是在等待一個適當的藉口而已。但是,莊公即位時才13歲,直到即位第22年,才因叔段真的造反而出兵討伐,若莊公只在等待一個「適當的藉口」,應不需等待22年,叔段陸陸續續的一些亂紀的行為,早已足以作為藉口。

退一步而言,即使莊公真的在等待藉口,莊公的罪行也不見得比叔段還要重大。因為一個行事懂得等待適當藉口的人,無論如何都比不需藉口,不計顏面、恣意而為的人懂得克制。何況莊公是一國之君,動見觀瞻,如果沒有相當的理由而殘害手足,何以杜國人之口?

東萊認為莊公的心思,是:「亟治之則其惡未顯,人必不服;緩治之則其惡已暴,人必無辭」,從而批評莊公的陰險,但這種心思的另一面,卻是給叔段與武姜機會,如果叔段與武姜適可而止,莊公應該下不了手。因此終究是叔段自己送上被莊公討伐的藉口,怨不得莊公。所以東萊所謂:「叔段之惡日長而莊公之惡與之俱長,叔段之罪日深而莊公之罪與之俱深」不無過苛。莊公未必堪稱「天下最陰險之人」

2.關於莊公是否堪稱「天下最愚蠢之人」?

莊公最初應該沒有非除去叔段不可的心思,只是想等看看叔段怎麼作再打算,所以未必是一個如東萊所說的「自欺欺人」的「蠢人」。

(三)本篇的體會

1.莊公對叔段仍可謂處處留下餘地,直到莊公二十二年,才因叔段起兵造反而討伐叔段,東萊指責:「莊公雄猜陰狠,視同氣如寇讎,而欲必致之死。」未免過於嚴厲。但東萊何以嚴厲若此?按東萊乃主張「實學」的理學家,其為學有著「經史並重、學以致用」的特色,東萊作《東萊博議》,除教導學生如何作文之外,同時也對《左傳》等詮釋《春秋》的見解表示自己的意見。而《春秋》寓有「誅死者以懼生者」的旨意,東萊應也是本此意旨為文,所以用最高的道德標準來檢驗莊公,以益世道人心,其用心應可理解。

 

2.東萊說:「苟興一念,是殺一弟也;苟興百念,是殺百弟也。由初暨末,其殺段之念,殆不可千萬計,是亦殺千萬弟而不可計也。」乍看之下,會覺得過於誇張,但若細思,則其中當有深意。佛家最重「身、口、意」的「造業」,心意將萌之時,若不立即端正,則邪念既生,不當之言,往往脫口而出,不當之行,也立即出現。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視聽言動,前二乃「感」,後二者乃「應」;孔子雖只指出「身、口、意」中的前兩項,但視聽言動無一不受「意」的支配,雖說以「禮」來約束視聽言動,其實是指以「禮」約束「意」,而「意」不離「念」。所以動一心思,起一念頭,當下都須緊緊看牢。東萊認為「殺弟之念」與「殺弟之行」同罪,正顯現東萊是用「理學觀點」品評歷史事件與人物,所以評論時,常從「心性」著眼,探討動機、目的與手段,與吾輩凡人有所不同。

 

3. 東萊所指出:「將欲欺人,必先欺心」,真是至理。一個有良心的人,根本說不了謊。值得注意的是,東萊進而說:「受欺之害,身害也;欺人之害,心害也。哀莫大於心死,而身死亦次之。受欺者身雖害,而心固自若。彼欺人者身雖得志,其心固已斲,喪無餘矣。」人在受騙之後,即使「心中」覺得痛苦,仍屬「生理層次」的「身害」,其「良心」未受傷害;但騙人的人,雖因狡計得逞而「心中」覺得快意,但因自己的「良心」已先受蒙蔽,所以受到了「性靈層次」的「心害」;而一旦「良心」敗壞,身體便只是空殼而已。由此可以窺知東萊作為理學家,對於「良知」的不可稍泯,有其無可妥協的堅持,深深值得敬佩。而東萊對「身」、「心」的認知,對於其「理學理論」,提供認識的線索,值得重視。而「看好自己的每一個念頭,不可牴觸於自己的良知」,更是本篇給我們從事「身心修煉」實修時,極其受用的寶貴功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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